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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邀请,大家好,我是小蜜蜂。
尊师重道是我们应该做的,但是对于这个事件小蜜蜂想说: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
常某20年前作为学生,被自己的老师多次毒打,这个老师也承认,其班上的学生也可以作证,这个老师经常毒打学生,注意这里的打是毒打。小蜜蜂,上学的时候也被老师打过,但是打完之后能够感受得到老师对小蜜蜂的关心,而不是这种让学生记恨了20年还依然不能够释怀的毒打。
作为老师在教学过程中,对学生进行适当的体罚是可以的,但是如果过度不仅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,而且还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。这对学生来说是一辈子的阴影。
可以明确的看出此事件中打老师的学生,在上学期间因为老师的毒打行为。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,影响了他20多年,可能会一直影响到他去世。这种教育方法,对吗?肯定是不对的,所以说小蜜蜂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你采用不对的方式来教育学生,来满足自己。打人的快感就是不对的。就算是老师也不行。
老师出于帮助学生,让他们改掉淘气、顽皮的毛病,适当打骂他们是可以的,几十年之后学生还感谢老师。
因为他们学会了守规矩,也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。因为自身原因挨的打,不能怪别人。
而常某多次殴打学生,当学生向校长举报后更为严厉报复学生,恶意对待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。
老师有错,学生怨恨他可以,让他认错、让他赔礼迫不及待歉都行;但不能打,自己解决不了可以求助法律。
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,老师打学生,学生再回过头来报复打老师,然后学生入狱!老师原谅学生了吗?年龄这么大了,在街上被自己的学生打,想起来都会感觉是一件耻辱,怎么可能原谅?学生原谅老师了吗?二十年前打了自己,自己反过头来报复,虽然方式不对,但是自己由此入狱受惩罚依然是由老师引起,这如何可以释怀呢?
常某打老师的行为当然不对,不管放在什么时候,这样的行为都不应该被粉饰,但是反过来说他的老师当年打他的行为也是一样的错误,有个词叫冤冤相报何时了,但是不是冤家不聚头,老师和学生本来就是注定难分难舍的一对冤家!因此要说起来,通过这件事情,两个人都应该吸取教训:
1、对于常某来说,意气用事只能害人害己,正当维权才是聪明之举!
二十年前老师打过自己,这当然是不对的,而且因此被学生怀恨在心,这也可以理解,但是关键在于你对他有不好的印象可以,但是你逞一时之勇,武断的以这种方式再打回去,显然就是有欠考虑了!想要维权当然可以,现在的自媒体这么发达,完全可以找到当年同样遭受过这位老师的打骂的学生一起,把当年他打骂学生的情节一一写下来,然后通过正当的上诉渠道,找到当地有关部门寻求合理的解决措施,而且只要是合乎事实,不夸大,不捏造的前提下,通过互联网对于过往的体罚进行揭露和反思也是可行的,其实效果也不见得就差,但是自己却完全可以免于牢狱之灾!
2、对于老师来说,当年自己的行为给学生造成的伤害,应该忏悔!
不管什么年代,体罚尤其是过度的体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,那种板子不响学问不长的老掉牙的说辞早就该被彻底抛弃了!如果当一个老师,完全靠体罚才能让学生信服,那么你的职业生涯也真的是到头了!学生也是人,理应得到尊重,纯粹靠打骂来教育,难怪学生不会对你有好印象呢,所以这一点作为老师也应该深刻反思,有句话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,虽然常某的行为不对,但是不得不说,这样的一种行为最起码不会有人会为你点赞!
我们都说老师工作一辈子,往往都是桃李满天下,但是桃李满天下不重要,但凡一个老师教书一辈子都可以做到,关键在于这满天下的桃李还有多少会记得你,还有多少会经常联系你表达师恩难忘的感恩之情呢?这可能是每一个老师在内心里都应该进行自我衡量的一个标准,数量不重要,质量才是关键!
常某出狱了,相信他一定会吸取教训,也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,但是应该说就此他跟他的老师虽然不会再有纠葛,但是基本上也就是形同陌路了,这是常某的悲哀,更是老师的>悲痛/u>,这本来不应该是教学相长的一对关系人该有的结局!这起案例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,所有的学生、所有的教师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,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,并且引以为戒,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!
常某20年后街头扇老师耳光,这种行为在道德上肯定是应该受到谴责,在法律上应该予以制裁,所以结果是被判刑入狱。
对于老师体罚学生,个人认为是该严厉的一定要严厉。这个在我们读书的那个年代,特别是小学时候,很多同学比较调皮。比如下课打架,欺负同学,到水塘里去游泳等。记得读5年级时,有次我们几个同学放学以后跑到池塘里去游泳,第2天被老师知道了。
课间被班主任喊到办公室,老师问是谁带头的,有个同学低声说是自己干的。老师走上去,啪啪两个耳光,直接打翻在地,口里大吼:如果你淹死了,怎么向你父母亲交代?大家都知道理亏,向老师保证以后再也不去。
其实在前2年出过一件事情,隔壁班一个同学放学后去江边游泳,结果淹死另了。所以老师是真心为我们的安全担忧,虽然方法有点过激,但是效果比较明显。很多年以后我们再碰到老师,都是很开心的走上前打招呼,内心根本不存在任何怨恨。
在学生时代总会或多或少干些傻事,老师进行批评和体罚都是很正常的。在我们那个年代说老师刻意去羞辱殴打学生还是很少的,如果说可以刻意的话最多就是骂两句,绝对不会动手。
至少在我周围的同学中,没有谁说对老师很仇恨,最多感觉就是老师不太喜欢自己。原因其实也很简单,老师一般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,成绩差的可能就会忽略一些。
常某在20多年以后碰到老师扇耳光,不知道是因为当年老师对他有什么刻意的殴打行为,还是因为当年犯错挨老师打,导致多年以来他内心的积怨无法消除。不管是哪一种,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,他应该学会坦然。老师给你传授知识,老师也不会无缘无故体罚你,一个人成年以后也代表心智在不断成熟,还是如此鲁莽真不应该。
在现代社会中,都是讲道理,讲法制的,无论你有什么恩怨和纠纷,都可以走适当的途径去解决,不要动手打人,不然的话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我是@大叔熊大 ,小小分享,希望能收获一点感悟!喜欢的话,那就点个赞,去分享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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